各安徽省省级(重点)实验室:
接安徽省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总结“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与绩效情况,科技厅拟对全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考核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交材料要求
1、各实验室均需提交2009-2010年6月底的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及实验室简介(要求见附件3,文章格式、内容、字数等可参照PDF文档)。
2、2008年底以前建立的实验室需提交安徽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
二、考核与评估方式
科技厅将组织专家依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根据各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对实验室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支持,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实验室依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请各实验室于7月28日前将所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minhf@ustc.edu.cn,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办公楼427房间。
联系人:许旻,电话:3601955
附件:
1、我校参与考核与评估的实验室名单.doc
2、工作总结报告.doc
3、实验室简介.doc
4、安徽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格式).doc
中国科大科技处
201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