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实验室:
请你单位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本)》和《2007年度校青年基金分配方案》,组织校青年基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并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科技处根据各学院和国家实验室的评审结果,将青年基金资助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
科技处
2007年12月3日
附:
请你单位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本)》和《2007年度校青年基金分配方案》,组织校青年基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并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科技处根据各学院和国家实验室的评审结果,将青年基金资助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
科技处
2007年12月3日
附:
2006-xkz19《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2007年度校青年基金分配方案(正式).doc
中国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