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班。原先安排的5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5月4日(星期日)进行,原先安排的5月4日(星期日)的实验课程、双学位课程、研究生课程调至5月2日(星期五)进行,5月3日(星期六)的实验课程、双学位课程、研究生课程照常进行。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保证联系畅通;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师生外出应注意旅行安全,并同各自所在单位保持联络畅通。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转发党政办公室通知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