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09年学生寒假从1月17日(星期六)开始,至2月14日(星期六)结束。学生1月17日(星期六)离校,2月15日(星期日)开始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1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学生离校后,1月17日(星期六)教职工仍正常上班。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学生开学注册等工作,2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1月18日至2月13日之间,各单位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轮休;对符合探亲规定的教职工,应安排他们利用假期探亲;在校研究生的科研活动和休假应服从导师或所在培养单位的安排。
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安排好正常工作的同时,要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不得请编外用工代行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各单位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至党政办公室值班室(办公楼309室;电话:3602184,Fax:3631760)。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使用放射性、有毒物品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妥善保管。确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管理,做到人走断电、关水、关气,严禁私烧电炉,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一切活动。
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组织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全体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过一个祥和、文明、愉快的春节。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