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1.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不含博士后)
1.1 因公出国/境的流程是什么?
6个月(180天)以内因公出国/境的流程可参照链接https://oic.ustc.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315
6个月(180天)以上请询校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手续http://hr.ustc.edu.cn/cn/index.aspx
1.2 我的ARP账号为什么登录不上?
学校新进教职工如遇到账号无法登陆问题,请先联系校人力资源部63606627,确认人员信息是否已经录入学校系统,确认之后再联系校网络信息中心63602652即可。
1.3 为什么我的申请被退回?
常见的退件原因有:
1)邀请函不符合规定,邀请信必须明确描述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和目的,邀请人手写签名;会议邀请函应附会议报告名称(否则附件须提供会议报告文章的接收函)。
会议邀请函出具的单位所在国家与会议举办所在地国家不一致,须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2)项目名称不应出现“赴XX国家”或“执行XX任务”,项目名称与所选交流形式应保持一致。
3)未按标准模板填写“出访目的”一栏,标准模板请参照。合作研究类申请须明确说明申请人的出访目的、具体任务、出访必要性、拟解决的科研问题以及预期成果。
(国际会议标准公文模板)国际会议.docx
(合作研究标准公文模板)合作研究.docx
4)未按规定提交附件或附件不符合相关要求,附件须提交本次出访邀请信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pdf
国际会议须提供会议报告文章的接收函;合作研究须提供与此次出访任务相关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并证明该团组成员属于该科研项目成员,须提交详细的出访日程;
60及60周岁以上须提交在职证明;65及65周岁以上须提交健康证明;
经费为第三方支付的,须提交资助证明;
30天及以上的出访,须提交长期派出任务背景描述及出访重要性说明(WORD版本);90天及以上出访,须提交与我校签订的长期出访协议。出访日本须提供“三书”。
1.4 我和XX教师同时参加一个国际会议可以各自申报吗?
不可以。按照科学院要求,学校需要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会议的人数。相同出访项目请合并上报,严禁拆分团组报批。
1.5 拿到批件后来不及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怎么办?
请提前至少2个月启动申请程序,如执行紧急的因公出访任务等特殊情况可咨询国合部报批。
1.6 因公出国/境的经费使用有何规定吗?
国际机票购买请参照财务处相关规定https://finance.ustc.edu.cn/detail.php?ID=548
出访一个月(30天)以内,酒店可根据“财政部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pdf附件标准实报实销,伙食费、公杂费按天包干补助。
出访一个月(30天)以上,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月包干补助。
1.7 出国/境后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详细流程可参照链接https://oic.ustc.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300
2. 境外专家来访
2.1 我想邀请一个境外专家来访,需要走哪些程序?
附件关于规范管理学院来访教授管理流程的说明关于规范管理学院来访教授管理流程的说明.docx
2.2 ARP来访如何申报?
请参照国合部新一代ARP系统“来访邀请”填写指南和相关Q&A https://oic.ustc.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67
2.3 境外专家来访的费用报销的流程怎么样?
附件境外专家来访报销事宜境外专家来访报销事宜.docx
联系人:陈静雪 cjx1122@ustc.edu.cn